各?。ㄗ灾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中發[2015]10號)(以下簡稱中央10號文件)明確了企聯系統作為企業代表組織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地位和職責。各級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以下簡稱企聯)要抓住歷史機遇,把貫徹落實中央10號文件作為工作主線,切實發揮企聯系統組織優勢,不斷創新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努力開創企聯系統雇主工作新局面。
一、認真領會文件精神,深刻認識雇主工作重要性
構建中國特色和諧勞動關系,是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基礎。中央10號文件明確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對經濟、政治、社會發展的重大意義,并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各項工作做出重大部署。認真領會、全面把握中央10號文件精神,對做好企聯系統雇主工作,鞏固企業代表組織地位具有重要意義。各級企聯要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做好雇主工作作為工作重點,圍繞貫徹落實中央10號文件這一主線,高度重視,轉變思想、拓寬思路、統籌謀劃,切實承擔并履行職責。
二、督促指導企業規范勞動用工,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督促企業落實有關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社會保險和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指導企業制定實施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定員標準、健全并落實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標準。督促企業依法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保險。倡導企業實行廠務公開制度,探索和推行經理接待日、勞資懇談會、總經理信箱等多種形式的公開。推進企業廣泛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在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
三、幫助企業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健全集體協商制度
加強對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指導和服務,貫徹落實好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專家指導、培訓等方式,規范企業勞務派遣、非全日制、勞務承攬、勞務外包用工和企業裁員行為。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對象,依法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形成反映人力資源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推動企業與職工就工作條件、勞動定額、女職工特殊保護等開展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加強企業方集體協商代表能力建設,幫助企業提高協商水平。
四、加大參與勞動爭議處理的力度,健全矛盾調處機制
加強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建設,推動各類企業普遍建立內部勞動爭議協商調解機制。充分發揮協商、調解在處理勞動爭議中的基礎性作用。積極參與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建立企業方調解員、兼職仲裁員隊伍,提高企聯系統調處勞動爭議能力。加強對勞動關系形勢的分析研判,及時發現和解決勞動關系領域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效防范群體性事件。積極參與群體性事件應急聯動處置工作,依靠和配合政府督促指導企業及時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
五、依法維護企業權益,改善經營發展環境
進一步推動企業維權立法,參與政策法規制修訂,從源頭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密切聯系相關立法和執法部門,借助專業律師、專家學者和企業的力量,健全企業維權網絡。加強工作隊伍建設,通過法律培訓、維權熱線、咨詢服務、個案調處跟蹤等形式,加強企業維權法律服務。深入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促進各項勞動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促進政府改進管理服務,減少和規范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提高審批事項的工作效率,激發市場主體創造活力。定期開展企業負擔狀況調查,督促政府有關部門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通過促進企業發展,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創造物質條件。
六、教育引導企業經營者,促進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充分發揮企業代表組織對企業經營者的團結、服務、引導、教育作用。引導廣大企業經營者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固樹立愛國、敬業、誠信、守法、奉獻精神,切實承擔報效國家、服務社會、造福職工的歷史責任。教育和引導企業經營者自覺關心愛護職工,努力改善職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加大對困難職工的幫扶力度。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標準體系和評價體系,營造鼓勵企業積極履行雇主責任的良好環境。加強對企業經營者尤其是中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教育培訓,提高依法用工意識,引導企業經營者自覺保障職工合法權益,實現職工與企業共同發展。
七、加大宣傳力度,深入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
把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作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載體,總結創建活動經驗,建立健全創建工作目標責任制,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創建局面。豐富創建活動內容,規范創建標準,改進創建評價,完善激勵措施,把對企業和企業經營者評先評優與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結合起來,不斷推進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站,大力宣傳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取得的實際成效和工作經驗,宣傳企業關愛職工和職工奉獻企業的先進典型,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良好氛圍。
八、加強企聯系統組織建設,完善全國雇主工作體系
各級企聯要在中國企聯的統一指導下,進一步發揮全國企聯系統整體優勢,切實履行雇主組織職責。加強基層企業代表組織建設,是中央10號文件提出的要求。各級企聯要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政策支持和經費支持。通過建立機構、設立聯絡員、成立雇主工作委員會等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層工作網絡,為雇主工作深入開展奠定基礎。要充實雇主工作力量,各級企聯應有1-3名雇主工作專職人員。加強對基層企聯組織的工作指導,全面增強雇主工作發展后勁。逐步實現省級企聯工作到位、市級企聯組織完善、縣級企聯逐步健全的目標,形成全國雇主工作縱橫聯動、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工作體系。
九、加強工作能力建設,不斷提高雇主工作水平
要建立一支專業化、能力強的工作隊伍,加強雇主工作人員的業務知識、組織協調、服務能力建設。通過專業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逐步達到參與協商和對企業勞動關系工作進行指導的要求。加強對勞動關系重大問題的研究分析,針對相關問題組織召開政企對話會、研討會等,不斷提高研究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開展勞動關系培訓、咨詢和提供法律援助等,不斷提高企業服務能力。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師事務所、企業管理者等社會資源,建立外部專家團隊,搭建高水平智力服務平臺,為企聯系統雇主工作能力提升提供保障。
十、發揮三方機制作用,切實履行企業代表組織職責
立足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密切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總工會和工商聯的聯系,加強溝通協作,積極反映企業意見和建議。共同圍繞創新協調勞動關系工作體制機制、推動勞動立法、推進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制度、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加強對勞動關系形勢的監測預警、開展多元調處勞動關系矛盾和爭議等方面做好工作。積極參與最低工資調整工作,通過建立外部專家小組、調研討論、多方聽取意見等方式提高參與度。要超前研究勞動關系面臨的新情況新變化,把握新業態、新經濟模式下勞動關系的新規律新特點,提升對勞動關系發展變化趨勢的預判預警能力。積極與三方溝通協調,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