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切實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
《意見》指出,農民工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是推動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動農民工轉移就業規模持續擴大,職業技能不斷提高,工資收入大幅增加,參加社會保險人數較快增長。但目前,農民工就業穩定性不強,勞動保障權益受侵害的現象還時有發生,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范圍仍然較小,大量長期在城鎮就業的農民工還未落戶。
《意見》明確,有序推進農民工市民化,要堅持以人為本、公平對待,堅持統籌兼顧、優化布局,堅持城鄉一體、改革創新,堅持分類推進、逐步實施。到2020年,轉移農業勞動力總量繼續增加,每年開展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2000萬人次,農民工綜合素質顯著提高、勞動條件明顯改善、工資基本無拖欠并穩定增長、參加社會保險全覆蓋,引導約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未落戶的也能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農民工群體逐步融入城鎮,為實現農民工市民化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著力穩定和擴大農民工就業創業。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努力實現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都能接受職業教育;大力發展服務業特別是家庭服務業和中小微企業,開發適合農民工的就業崗位;將農民工納入創業政策扶持范圍。
二是著力維護農民工的勞動保障權益。落實農民工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原則;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社會保險覆蓋面;實施農民工職業病防治和幫扶行動,保障符合條件的無法追溯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無法承擔相應責任的農民工職業病患者享受相應的生活和醫療待遇。
三是著力推動農民工逐步實現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在城鎮落戶。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普遍對農民工隨遷子女開放;完善社區衛生計生服務網絡,將農民工納入服務范圍;統籌規劃城鎮常住人口規模和建設用地面積,將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納入住房發展規劃;有序推進農民工在城鎮落戶。
四是著力促進農民工社會融合。把農民工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強對農民工的人文關懷;通過依托各類學校開設農民工夜校等方式,開展新市民培訓。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工工作的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農民工工作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政府目標考核內容,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
做好促進就業穩定增長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馬凱近日在四川調研時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創新體制機制,完善扶持政策,加強職業培訓,提升服務水平,鞏固和發展就業穩定增長的良好勢頭。
10月24日,馬凱深入成都市人力資源市場、青羊區少城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四川大學和成都市高新區大學生創業園調研了解就業工作情況。他指出,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齊心協力,攻堅克難,1—9月全國城鎮新增就業1082萬人,三季度末城鎮登記失業率保持在4.07%的較低水平,提前完成全年就業目標。但也要看到,經濟增速放緩與龐大勞動力供給的總量矛盾依然存在,勞動力供給與需求錯位的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就業工作絲毫不能放松。
馬凱強調,就業是最大的民生。解決好就業問題,是經濟平穩發展、改革順利推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基礎。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把穩定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以改革創新的思路研究完善就業促進、創業引領等措施并抓好落實,全力確保就業局勢穩定。要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首位,加強就業指導,拓展就業崗位,實施激勵自主創業政策、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和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實現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比例都有所提高。要深化教學和課程體系改革,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不斷提升學生就業創業能力。要加強基層就業服務平臺建設,加快實現就業信息全國聯網,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業服務。要加大就業援助力度,把零就業家庭等困難群體作為幫扶重點,深入實施托底安置。要規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制度障礙、就業歧視和人力資源市場分割,營造公平就業環境。
全國簽訂集體合同242萬份 覆蓋職工2.87億人
據中華全國總工會最新統計,目前全國已建工會組織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率達80%以上,有效提升了勞動關系雙方協商溝通的意識,保障了職工在勞動經濟權益方面的話語權,為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工資集體協商覆蓋范圍穩步提高。截至2013年底,全國簽訂集體合同242萬份、覆蓋企業632.9萬家、覆蓋職工2.87億人,分別比2010年增長了72.0%、159.6%、55.7%;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129.8萬份、覆蓋企業364.4萬家、覆蓋職工1.64億人,分別比2010年增長113.3%、226.6%、116.5%。三年規劃確定的已建工會組織企業80%以上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陳榮書強調,要堅持不懈地推進國家集體協商立法,進一步增強集體協商制度規則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8個?。▍^、市)出臺了集體協商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10個?。▍^、市)頒布了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各地都開展了集中要約行動,形成了要約制度化、常態化。